横县香稻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上游截污工程更正公告
广西
-南宁市
横县香稻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上游截污工程
更正 公告(一)
一、招标项目名称: 横县香稻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上游截污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2496001
三、招标人名称: 广西横县宝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横州市茉莉花大道政务服务中心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曾珺 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 10 日
六、招标文件更正事项、内容:
页码或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6 日09时30分。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1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待定 分包金额要求: 待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
第三章-评标办法 | 2.1.3 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投标人自2020年9月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得5分,此项总分为15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投标人自2020年9月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的得 7. 5分,此项总分为15分。 |
2.1.3 资格评审标准-(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网中查询。 | 根据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 。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2.1.3 资格评审标准-(七)企业财务状况 | 2020年至2022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一般应为正值】:三年均为正值得8分,三年平均值为10亿元以上得9分,三年平均值为20亿元以上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 | 2020年至2022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一般应为正值】:任意一年为正值3分,任意两年正值6分,连续三年正值得10分。 | |
2.2.2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网中查询。 | 根据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 。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 五 章- 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上传/导入至全国平台(广西.南宁),有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按最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执行,原招标文件等已发出材料中与最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最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 |
相应内容同步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七、 查询公告网站: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南宁)发布。
招标人:广西横县宝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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