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吉林
-长春市
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 HYS2023-1 1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已由长宏商服〔 2023〕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宏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2. 2 建设规模:综合服务中心 1-6号楼全年维修施工 。
2. 3 建设地点: 莲花山雾九路综合服务中心 。
2. 4 招标范围: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选取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5计划工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 6 招标控制价: 149.0485万元
2.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三、投标人资 格 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且 无在建工程, 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人员 ;
3.3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外聘的造价人员除外),提供2023年10月30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 4 业绩要求: 近 三 年( 2020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止 )至少 完成过 一项类似 工程 业绩 ;
3.5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6 财务要求: 须具 备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3. 7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9 信誉要求:
3. 9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9 .2 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9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9 .4 在近 三 年 ( 20 20年 1月1日 至报名截止日止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 企业自筹 项目投标 ;
3.12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 , 登录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电子 招标文件 , 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 .2 数字证书( CA 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 CA 锁的交易主体 ,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 公共服务平台 )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 ) 开展交易活动。 CA 办理联系电话: ,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 腾讯会议 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 腾讯会议 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3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 )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 (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 。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5 .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 同时 在 《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 《中国》、《长春市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宏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环 11区3号楼105门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 邮箱: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 邮箱: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0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电 话: 邮箱: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