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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中部崛起省级协同高山示范村-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湖北

-

恩施州

发布时间:2023-11-20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002003001 9855fd90-a988-4db1-8860-6d91bfa03175 2023/11/27 17:30 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1-20 15:35:18

存证哈希值:

4799AACF5B92F37D69A8083BF87E2E982E40A3811649249B16C407D9E0EBA92A

区块高度:

25697645

招标公告

中部崛起省际协同高山示范村(恩施市龙凤镇青堡及带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部崛起省际协同高山示范村(恩施市龙凤镇青堡及带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ES-2023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3-02104

3、项目名称:中部崛起省际协同高山示范村(恩施市龙凤镇青堡及带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最高限价:16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中部崛起省际协同高山示范村(恩施市龙凤镇青堡及带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近3年(2020年9月至今)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室内环境等检测)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检测人员(3-4名)须具有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或者有2年以上现场检测经验;
5.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5.6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检测监管平台,登录后点击“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入)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机构以省检测监管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免费。

3、方式: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1 未办理CA的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3.2 已办理CA的投标人,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平台 ,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进行报名和免费《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投标人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手机CA(标证通)及CA锁办理指南),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手机CA办理电话:400998000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2648307856 。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选择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招标文件报名,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心 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龙凤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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