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行业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项目襄阳市行业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项目第1次答疑
湖北
-襄阳市
襄阳市行业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XYSZ-ZFCG202307FW-072001
(二)项目名称: 襄阳市行业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 3 年 1 1 月 9 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二)更正内容:
1 、原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相关时间要求调整如下: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由 20 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调整为 20 23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解密时间 由 2023-12- 01 09:30 调整为 2023-12- 06 09:30 ”
2 、原 采购文件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五条商务要求增加付款方式 :1.项目在通过初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一次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2.项目在通过终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3.第一年服务到期并完成服务考核评分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二年服务到期后并完成服务考核评分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三年服务到期后并完成服务考核评分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4.服务期内服务费用依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按比例支付,考核采取百分制:(1)考核得分>90分,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100%;(2)考核得分80分—90分,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90%;(3)考核得分70分—80分,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80%;(4)考核得分60分—70分,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70%;(5)考核得分<60分,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60%。 中标方认可,对因考核得分低于90分后实际付款与年度服务费总额的差额部分自愿放弃,采购方不再承担支付义务。
3 、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条 商务评议 中, 项 目团队技术力量 评分项中的 软件测评师 ,更正为软件评测师。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阳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
联 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9楼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电话: 、3128900、3118058
投标、开评标咨询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3220057
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 3 年 1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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