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湾区新岸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1
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 (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ZJJLZB-202311-003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湾区新岸 (罗冲围片区)片区,湾区新岸 (罗冲围)片区珠江西航道东侧,西至珠江、北至白云湖大道、东至石槎路、南至增埗河。
四、 项目概况 : 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已纳入广州市“11+3”首批重点做地范围,区域总面积22.8平方公里,片区内旧村、旧厂、旧城混杂,未来将谋划通过“留改拆”并举,结合政法用地搬迁,分类分步推进区域城市更新工作。
本项目根据《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穗府办函〔2023〕12号)及《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穗规划资源字〔2023〕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开展做地工作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包括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及做地范围划定专题、产业发展专题、整体道路交通提升规划、西部临江大道前期研究,共4个子项。
湾区新岸 (罗冲围)片区位于珠江西航道东侧,西至珠江、北至白云湖大道、东至石槎路、南至增埗河,范围总面积22.8平方公里,涉及国企、政法以及集体用地。
五、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六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编制(1)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及做地范围划定专题:项目背景、现状情况、存在问题、项目定位研究、做地范围建议、实施路径和工作计划、初步经济测算和综合效益分析、政法设施情况梳理和搬迁实施建议专章、国有旧厂情况梳理和征收实施建议专章等工作内容;(2)产业发展专题:梳理区域发展战略、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与产业发展策略、构建功能业态体系、预测片区未来社会经济效益等工作内容;(3)整体道路交通提升规划:现状调研、资料收集和分析、既有规划分析、交通提升策略、道路交通提升方案、道路近期实施建议等工作内容;(4)西部临江大道前期研究:收集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研究项目总体路线设计、路网分析及实施计划、开展各专业经济估算工作,协助委托人从项目整体出发,统筹策划本次前期研究,协助业主召开各种协调会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任务书》。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0.04万元(其中规划提升研究及做地范围划定专题215.73万元,产业发展专题57.40万元,整体道路交通提升规划72.98万元,西部临江大道前期研究 33.93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单项投标报价高于对应单项的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
(3)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调研费、专家评审费及会务组织费)等。
4、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采购服务内容成果满足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规划方案审查和提请报批的要求为止,暂定为2年。(如该期限未能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内容,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顺延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但如因政府部门或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暂停的,相应服务期限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七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 投标 ,指 承担编制 规划提升研究及做地范围划定专题 的成员单位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承担 编制 规划提升研究及做地范围划定专题 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在售标期内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5日17时00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记报名并电子标书。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5日17时00分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 元(人民币),平台服务费 400 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 电子普票 ;转账成功后,须提供 转账凭证扫描件 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ZB 。** 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由平台开具对应金额发票。
( 3 ) 办理 登记报名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2.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3 《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递交,) 、 《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和《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同时盖章,联合体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2.4 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3.办理CA证书
(1)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网站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及法人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广东地区项目可以微信搜索“粤企签”办理移动扫码CA,已办理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
(2)CA办理完成后,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环境检测工具”,安装“投标文件编辑工具”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进行上传。
温馨提醒: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CA证书的有效期,以免由于CA证书过期造成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5.开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招标代理部会议室。开标时,请投标人准时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观看开标流程并查看开标结果。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站.html)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告为准。
十 一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作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服务款项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劳务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 二 :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规划提升研究和配套专题研究服务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主办单位。
2、联合体主办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主办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
② (成员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③ (如有时) ( 成员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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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