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防水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本招标项目 聚龙府南园项目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聚龙府南园防水(屋面、室内部分)项目 2个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防水(屋面、室内部分)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聚龙府
1.4工程内容:聚龙府南园屋面、室内防水招标项目,拟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北区(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3#楼、26#主楼、S-03#楼、31#楼配电房、S-04#楼商铺、西大门);二标段为南区(13#楼、15#楼、22#楼、24#楼、27#楼、28#楼、14#楼、30#楼、16#楼、25#楼、29#配电房楼、S-01#楼、S-02#楼、南大门)。
1.5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防水(屋面、室内部分)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为北区(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3#楼、26#主楼、S-03#楼、31#楼配电房、S-04#楼商铺、西大门)。
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防水(屋面、室内部分)项目二标段
二标段为南区(13#楼、15#楼、22#楼、24#楼、27#楼、28#楼、14#楼、30#楼、16#楼、25#楼、29#配电房楼、S-01#楼、S-02#楼、南大门)。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要求为准。)
(注: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开标、评标过程按照一标段→ 二 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 后面 标段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为后面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8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84万元;二标段:135万元;
1.9工期:180天(具体按照项目部工期要求)。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13 价格调整:中标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1.14材料要求:
1、防水卷材耐久性指标(热空气老化、人工气候加速老化),密封胶的耐久性指标(拉压循环无破坏),均应满足国标《绿色产品评价防水与密封材料》GBT35609-2017的要求,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2、防水涂料耐久性指标热空气老化、人工气候加速老化),密封胶的耐久性指标(拉压循环无破坏),均应满足国标《绿色产品评价防水与密封材料》GBT35609-2017的要求。
- 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2.6 本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工程付款办法: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每幢楼防水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付已完成楼幢合同价50%的工程款;
2、每幢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成楼幢合同价60%的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80%的工程款(如审计未完成付至合同价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5、付款前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备注:如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就农民工工资造表,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打入中标方的基本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6000元;(不分标段,投标人若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只需交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合德支行
银行账号:3209240251010000254521
4 .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4.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 资格后审 ”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 、 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9日15:29。
7.2投标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本费缴款记录(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7.3 招标文件制作费:每标段500.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支付宝或微信) 。
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国有资产投标集团网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幸福大道26号B座306
联 系 人:黄华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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