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护栏、扶手、栏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聚龙府南园项目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聚龙府南园护栏、扶手、栏杆采购项目 2个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护栏、扶手、栏杆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射阳县聚龙府。
2.4项目内容:聚龙府南园项目需采购护栏、扶手、栏杆,拟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北区(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3#楼、26#楼及非机动车坡道、S-03#楼、S-04#楼、1#汽车坡道、2#汽车坡道),二标段为南区(13#楼、15#楼、22#楼、24#楼、27#楼、28#楼内及非机动车坡道、S-01#楼、S-02#楼、3#汽车坡道、出地库楼梯栏杆等)。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项目内容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护栏、扶手、栏杆采购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北区(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3#楼、26#楼及非机动车坡道、S-03#楼、S-04#楼、1#汽车坡道、2#汽车坡道)。
标段名称: 聚龙府南园护栏、扶手、栏杆采购项目( 二 标段)
二标段:南区(13#楼、15#楼、22#楼、24#楼、27#楼、28#楼内及非机动车坡道、S-01#楼、S-02#楼、3#汽车坡道、出地库楼梯栏杆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图纸及施工要求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开标、评标过程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后面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2. 6 最高投标限价 : 一标段:235万元;二标段:154万元
2.7 供货期:满足项目部需求。
2.8 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2.9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0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采购清单计价,固定单价。
备注: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主要材料及配件均需提前送样并随机抽检,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项目部确认后再供应。
2.11 价格调整:中标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供应本采购项目供应相应设备货物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 3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工程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4.1 每幢楼护栏全部安装完成,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60%;
4.2 全部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如审计未完成付至合同价的70%);
4.3 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4 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
4.5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备注:如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就农民工工资造表,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打入中标方的基本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3 0000 元 ;(不分标段,投标人若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只需交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合德支行
银行账号:3209240251010000254521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8.1 公告发布
(1)发布
(2)发布媒体:射阳国有资产投标集团网
(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接收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制作费 : 每标段500.00元 , 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支付宝或微信 **** )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本费缴款记录(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幸福大道26号B座306
联 系 人:黄华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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