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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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8:41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1 | 项目监管地:蕲春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XYFW2023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蕲采计【2023】1640号
3、项目名称: 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6.32 (万元)
6、最高限价: 56.32 (万元)
7、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监理、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人员要求:拟任①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由水利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专业类别为水利工程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人为:蕲春县刘河镇水利管理站;地址: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院内;
2、监督部门: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地 址: 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蕲春县漕河新一路1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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