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红寺湖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地平整及供水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甘南州
业主单位
交易编号:ZQWL-2023-02-2
- 清泉镇红寺湖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地平整及供水设施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清泉镇红寺湖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地平整及供水设施项目 ,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 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该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清泉镇红寺湖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场地平整及供水设施项目 ()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
1.3工程建设期限: 30 日历天。
1.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 。
1.5建设地址:山丹县 清泉镇 。
1.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1.7招标控制价: 499784.39 元。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行本项目合同供货和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
2.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相关部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省山丹县建筑公司 、 张掖市天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中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
3.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 2023年 07 月 04 日 14 时30分至2023年 07 月 06 日 17 时00分;
4.2竞价地点:张掖市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具体操作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山丹县 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山丹县清泉镇
联系人: 刘海军
电 话: 需解锁
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 址:张掖市滨河明源小区C区1号楼201商铺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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