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四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
-丹东市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四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202204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四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054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054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市第四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范围包括:原地砖地面拆除、残渣清运、地面砖重新铺装、暖气管道整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日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至 2022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1号楼南侧1-5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1号楼南侧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第四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51号
联系方式:曲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21号楼南侧1-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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