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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

-

绍兴市

发布时间:2023-11-2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咨询,监理归属地:江苏 淮安市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类别:招标
预算:招标截止日期:2023-12-07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600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3.9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1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3.12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公告的要求。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淮财补办(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区石塘镇、朱桥镇、博里镇、范集镇  2.1.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600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期为120日历天(保修期不在施工工期内)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石塘镇、朱桥镇、博里镇、范集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3.9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1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3.12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公告的要求。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年  12  月  6  日;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7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通过登陆淮安市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4开标地点:淮安市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平台 找到淮安新系统“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友谊路美食广场内联系人:联系电话:淮安市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联系电话:、85189618  2023年11月21日

公告正文

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标公告 [0]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267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标段编号E3208000337006267002001标段名称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施工监理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淮财补办(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区石塘镇、朱桥镇、博里镇、范集镇2.1.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600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2.1.3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期为120日历天(保修期不在施工工期内)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石塘镇、朱桥镇、博里镇、范集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3.9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无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11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3.12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公告的要求。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6日;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通过登陆淮安市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4开标地点:淮安市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平台找到淮安新系统“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淮安市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友谊路美食广场内联系人:联系电话:淮安市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联系电话:、85189618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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