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机关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消防站、金博工业园管委会、畔水庭院社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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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消防站、金博工业园管委会、畔水庭院社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3-35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消防站、金博工业园管委会、畔水庭院社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3-356
项目名称: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消防站、金博工业园管委会、畔水庭院社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0万元
最高限价:14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46 | 146 | 餐饮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2. 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凭证; 7.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到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方式: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全部扫描在一个 PDF 文件中)发至 (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后,与本项目联系人联系。请贵公司及时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如需纸质采购文件的,在发送资料时作相关说明并提供邮寄方式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代理公司提供收据,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缴纳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9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芝
电 话: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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