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东部产业新区沙湾片区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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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东部产业新区沙湾片区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16:16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4 | 项目监管地:宜昌开发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东部产业新区沙湾片区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市本级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180-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YCZ2180-202301-01F
3、项目名称: 东部产业新区沙湾片区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49 (万元)
6、最高限价: 49 (万元)
7、采购需求:
东部产业新区沙湾片区综合开发策划方案编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前交付所有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 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昌市本级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04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本级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信息网》《湖北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 宜昌市白洋新城丰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宜昌市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F7栋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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