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旅游交通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
-洛阳市
公告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旅游交通网络建设项目(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YMGL2023020 )
一、更正内容:
原恢复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3、付款办法:按照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额70%,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9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5%,审计决算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现变更为: 3、付款办法:按照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额的70%,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9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5%,审计决算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其他公告内容
受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旅游 交通网络建设项目( 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和《洛阳市中心网》上发布了恢复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旅游交通网络建设项目(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34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2023-09-52
二、变更信息
原恢复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3、 付款办法:按照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额 70%,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9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5%,审计决算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现变更为:
3、 付款办法: 按照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额的 70%,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9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5%,审计决算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洛阳市中心网》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重新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中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 A座1407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栾川县君山中路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址: 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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