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福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霍童厘头夜市部分)施工招标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3]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为打造沿霍童溪沿溪路(厘头馆公园至浮桥段)及后梗街巷的文化景观、建筑立面、街巷景观提升等内容,利用情景雕塑、商贸百物、室外景观的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涉及立面改造建筑,约113 幢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主要为打造沿霍童溪沿溪路(厘头馆公园至浮桥段)及后梗街巷的文化景观、建筑立面、街巷景观提升等内容,利用情景雕塑、商贸百物、室外景观的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涉及立面改造建筑,约113 幢。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要求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备注说明: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是依据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的,为暂定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并经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117375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21日 09:00:00 至 2023年12月14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2月14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2#楼3楼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周晖、周小玲、周光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6楼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中心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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