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辽宁
-沈阳市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2】【我要】【关闭】 | |||||||||||||||||||||||||||||||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 受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委托,拟对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 征集人: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 联系人:韩宇航 3. 联系方式: 4.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二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 征集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2. 征集项目编号: K2113012023000010 3. 征集项目简介: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 4.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分包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摩托车科目二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 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 ),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 售价: 0 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 开启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4. 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 “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 ),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供应商库。 (2) 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 - 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 辽宁技术支持: 400 服务电话: 4001288588 2.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 -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 / 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 / 服务入库。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 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400-128-8588 进行咨询,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 辽宁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线上递交。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3 、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本项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 。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②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③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①②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③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地点:朝阳市中心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 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 9-17 号 项目联系人: 赵云鹏 联系方式: 征集人: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023 年 11 月 22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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