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南冲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市
【项目概况】 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南冲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都市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YDZ1664-202301-01G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81-2023-00944
3 、项目名称: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南冲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 390( 万元 )
6 、最高限价: 382.987837( 万元 )
7 、采购需求:在南冲村六组新建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景区生态停车场;对六组景区到集镇沿线(四组、七组)进行全面拆违、安装太阳能路灯、整治提升配套景观节点及数字乡村建设;在南冲村集镇区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厕所革命 " 五个一 " 展示区、民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8 、合同履行期限: 180 日历天
9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 / 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 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 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6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拟派的以上人员均须提供 2023 年 9 月— 2023 年 11 月连续三个月由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7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 8 )供应商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北京时间)
2 、地点:宜都市平台
3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 、售价: 0( 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 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 、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 / 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石林路 118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 20 号上海春天 1906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妮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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