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
-深圳市
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委托,对 2024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0658-23701B11351
二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2024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1项)。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 ②通过自然资源厅(局)部门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如备案函件或备案系统 ‘’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同时具备 ①和②或联合体各方分别具备①和②其中一项且不重复,均视为符合要求。)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磋商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初步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一)现场报名购买。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购买人身份证。
(二)网上报名购买。供应商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2)购买人身份证;(3)购买磋商文件的缴款记录或凭证;(4)购买标书登记表。
(三)本项目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缴费方式为银行转账,请供应商按以下账户进行转账: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 44327101040011183
银行行号: 103603032715
备注:请供应商通过银行帐户转入,并注明 “0658-23701B11351标书款”。购买磋商文件时间以磋商文件款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登记的信息,发送电子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4日14:30至15:00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4日15:00 (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4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宋颖怡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
传真:
网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