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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7202311201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3]1105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388号和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城美好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460073.1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38021.948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方:322051.21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2408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滨城美好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7240800平方米,对全区359个老旧社区6660栋房屋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724.0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460073.16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4-2025年度建新里等16个小区)设计,招标范围:该标段为滨海新区内塘沽街、大沽街、新港街、新北街、胡家园街的16个老旧社区,包括:朝阳新村、胜阳里1-6#、建新里、新星里、南卫里、北卫里、南地、海港里、迎宾里、渤海园、石油宿舍、供销社宿舍、甲1栋甲2栋教师楼、光明里、安达里、乐达里。总建筑面积435913.02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提升改造、室外维修改造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12423.44万元。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及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总投资额368.2941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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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专业负责人一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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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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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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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aspx# 登记相关信息后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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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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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滨城美好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方广有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街道港医路301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刘文硕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杨程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开发区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吴洋、张海英 电话: 66222919
传 真:
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城美好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 刘文硕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街道港医路301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