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六春湖山地文旅项目临时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运营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 [2021]58号)等有关规定,龙游六春湖山地文旅项目临时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运营服务采购已获批准, 拟建 临时混凝土拌合站 ,位于 龙游县庙下乡长生桥村 ,地块约 14 亩土地 。 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加快推进临时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运营企业在建设期和 运营期 内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撤离及场地复垦移交,在运营期满后(无任何债务、担保,并不涉及任何第三者权益)整体场地内设施、设备撤离(不含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设施),并按照要求对地块进行复垦,复垦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采购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YCG2023YX-094
2.项目名称: 龙游六春湖山地文旅项目临时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运营服务采购
3.项目地址:龙游县庙下乡长生桥村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 金 额 (万元) : 2200 万元;
6 .最高限价(万元): 2200万元 ;
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备注: ( 1)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200万元 ;( 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生产的商品混凝土方量为准):40万方方量内 ( 含 ) : 40元/立方米 ; 40万方方量以上 ( 不含 ) : 15元/立方米 ;
8 . 合同履行期限:
8 .1 建设期 : 3个月 。
8 .2 运营 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 (含建设期 3 个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近五年来所经营 ( 或运营 ) 过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业绩 。
三、电子评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获取。
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CA办理:
( 1)天谷CA: .xhtml?projId=307 ;天谷联系电话: 400-087-8198
( 2)翔晟CA: .aspx?unitname=quzhou ;翔晟联系电话: 02566085508
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采购版)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页面中右下角获取;
联系方式:吴工: /陈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 因本项目涉及现场勘察,需要线上报名,通过发送邮箱的方式发送至 。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书面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 0分 00 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见首页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上发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分中心 投诉(联系人 : 夏先生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东道 35号 ) 。
九 、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 (西)1号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名称: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 3楼306室
联系人: 祝女士
联系方式: /
3. 同级 国企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分中心
地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东道 35号
联系人: 夏先生
监督投诉方式:
202 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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