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江苏
-无锡市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已 经上级部门 批准 , 招标人为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 **** (招标代理)现 对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概况
近年来无锡市委、市政府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重要论述的指导下,高度重视无锡市数字化转型工作,交通是城市发展运行的血脉和骨架,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数字无锡”发展战略的重要工程。目前我局交通监测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仍局限于以执法局指挥调度平台支撑,各个业务平台单独运行的模式,各个应用系统相对独立,综合指挥缺乏联动,设备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我市亟需建成集城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控、协同调度、应急指挥、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并融入城运中心平台,汇聚、关联、融合各部门各类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形成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相辅相成的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
( 2 )招标范围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基础设施方案;
2 )运行监控、协同调度、应急指挥、信息服务等功能的方案研究;
3 )各部门各类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方案;
4 )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方案研究。
( 3)研究周期: 5 个月 ; ①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大纲;②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完成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调研报告 ; ③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完成 《无锡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 并 通过专家评审。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
( 1 ) 资质要求: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 ;
(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 1 9年1月1日至今( 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 /竣工时间为准 ) 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30万元的监测调度中心或指挥中心或交通大数据类的课题研究或设计项目;
( 3 )人员要求:
①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 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的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3 年 8 月 -2023 年 10 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 江苏省公路水 运 建设市场信用 评价为 “B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工作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
5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中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江苏省平台、 无锡 市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无锡市北塘大街 190号
电 话:
联 系 人:季永强
招标代理: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1060 号中翔金融大厦 9005 室
电 话:
联系人: 孙靓靓、马银霞
邮 箱 :
8 、 其他
( 1 ) 本项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 2 )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1 月 2 9 日 17:00 。
( 3 )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1 2 月 1 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 2 月 1 4 日 10 时 30 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无锡市中心开标七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 12 号楼 2 楼)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本项目的补遗书 或通知 (如有)将上传至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 6 )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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