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北部产业聚集区南北大道北延线工程
广东
-佛山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坭镇北部产业聚集区南北大道北延线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白投审〔 202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白坭镇北部产业聚集区南北大道北延线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白坭镇北部产业聚集区南北大道北延线,路线呈南北走向,南 起 金乐路 , 北 至 屈臣氏旁留用地西北侧,全长约 36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20m宽双向两车道断面,两侧设平行式停车带,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照明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0,538,650.90 ( 元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 ) 为 10,538,650.90 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428,782.55 元。
2.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2. 8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4.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 (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注: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综合类)(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 “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 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相关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相关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业务咨询电话: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 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 41号二层201室之一 |
邮编: | 528131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麦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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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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