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华鑫环保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绍兴环保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JCG2023002661 、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ZJZB-2023-1967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绍兴环保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ZJZB-2023-19679 ) , 招 标 人 为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投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处置基地每年都有设备维护时期或其他因素暂停处置废物的情况,为防备特殊情况期间各基地二次危废的正常处置,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及安全风险,保证市场前端业务正常运作,危险废物运输工作,危险废物安全填埋。
2.2 装货地点 : 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 装货时间: 按招标人发出采购计划次日 9 点前送达。
2.3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2.4 招标范围:
包一: 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工业危废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工业危废焚烧过程产生的灰渣、回转窑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耐火材料 ; 约 6080 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包二: 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蒸发污泥 ; 约 180 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报批费用、检测费、税费等),价格评审时以本项目预估量计算总价进行评审,项目执行时按中标单价×实际转出量进行结算。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 实际转出量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5 本项目划分 2 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包一:招 4 家供应商;包二:招 1 家供应商。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 948 万元;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 54 万元 , 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包二适用)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满足浙江省内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且满足招标单位的处置能力要求。
3.2 投标人须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方式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相匹配(不含收集资质);
注:包一: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HW18 ,小编码包含 772-003-18 );
包二: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HW18 ,小编码包含 772-003-18 );
注: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对应标段的废物编码及小编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b 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 ,需提供双方正在履行的或已完成的运输合同,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技术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誉承诺书)。
3.7 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提供信誉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信誉承诺书):
( 1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2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6 )被责令停业的;
( 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 10 )投标人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库中;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8:30 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链捷招”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 .jsp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及。
4.2.1 注册:输入网址( .jsp ),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注册指引 .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账号为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 注册后请及时完善信息。网站主页工作动态处可《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参考流程。标星号的必须补充完整,上传扫描件处,需要授权书和开票资料。提交审核机构选择:,提交成功后联系: 审批注册流程。
4.2.2 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4.2.3 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 / 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2.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 ** 。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4.3 供应商如不按上述要求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 210 栋东座 3 楼 CD 单元 1 号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 / 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
包一保证金: 50000.00 元;包二保证金: 5000.00 元。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和 电子招投标平台( ) 、阳光东江采购平台( )、 粤采易(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 )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园征海路西
联 系人:王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 210 栋东座 3 楼 CD 单元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28724
联系人: 李桂连、陈欢欢、成锐标、李伟峰、谢章华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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