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医院灾后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人民医院灾后修复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发改投资【2023】337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域内。 项目规模:本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感染性疾病楼、办公用房、垃圾污物间、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锅炉房、门卫及其他设备用房修缮,排水管网、供电线路及路面改造。并同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等。本项目总修缮面积约为74318.27平方米,其中:屋面面积修缮约为4826.33平方米,外立面修缮面积约为16878.52平方米,修缮窗户面积约为3040.67平方米,护墙板、墙裙修缮面积约为7513.35平方米,地面修缮面积约为8858.27平方米,墙面修缮面积约为19212.16平方米,顶面修缮面积约为9245.27平方米,修缮门面积约为1243.7平方米,室外地面硬化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建设安装工程费2614.37万元。 监理费最高限价33.78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监理及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标段划分:监理不分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1.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同时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同时从 “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同时从“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5 08:30:00 至 2023-12-0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永清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益昌路101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府东街粮食局宿舍楼2单元302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阳 | 联系人: | 赵涛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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