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新民党群服务中心空调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项目
江苏
-盐城市
新民党群服务中心空调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党群服务中心空调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实施 , 招标人 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ZP2023112200346
2.2 项目地点: 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
2.3采购需求: 新民党群服务中心空调采购、 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伴随服务
2.4 预算金额: 9.00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 9.00 万元
2.6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7 质保期: 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 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1700.00 元整)
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
名称:大丰分公司
账号: 3200 1737 6360 5251 7986
开户号:建行盐城大丰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结果公示为 1 个工作日,如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8:30~12:00 , 14:00~17:00 )
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凰家御庭一期北侧 12-11 号三楼)
方式: 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 666 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newindex )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西康南路 61 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凰家御庭一期北侧 12-11 号三楼
联系人:
电话:
监管部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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