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大集团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安徽
-合肥市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百大集团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2477
原公告日期:2023-11-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百大集团职工餐厅委托管理服务 2标段 招标 文件补疑 1
(项目编号:2023BFFWZ02477-补 1 )
一、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30 日 11 :00”,现延期到“2023年1 2 月 11 日 11 :00”。
2.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0 日17:30”,现延期到“2023年 12月1 日 17 : 3 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30 日 11 : 0 0”,现延期到“2023年1 2 月 11 日 11 :00”。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指标描述模棱两可,对于体系认证的认证范围描述并没有明确,易产生各种语义歧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第1条。
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企业荣誉”指标第2条描述:“2.自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证书的,得 2 分;其它不得分。”该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文明单位”的评奖与餐饮关联不大,并非在餐饮业具有公信力的荣誉奖项。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第2条。
三、变更部分
1.原 招标文件2标段第五章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指标,由“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2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2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1分,满分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1分,满分2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认证范围包含饮食服务的,得1分,满分2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企业荣誉”指标第2项由“自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证书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现变更为“自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或称号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
联系人: 林 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集团4楼
联系人:
电 话:0551-66223 918 ;0551-66223 293
202 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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