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医院清雪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辽源市
一.磋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辽源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辽源市人民医院清雪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源市人民医院清雪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LYHJZB2023-1123100-CS
2.3磋商内容:院内路面清雪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项目地点:辽源市人民医院。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2.6预算金额:7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标准。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应答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4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的应答人,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7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人民医院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矿电西街188号
联系人:崔宝忠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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