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食品检验院2023年省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2023 年省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 20 号南 1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0-RHGS-C2023-0053
项目名称: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2023 年省级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50 万元
最高限价:
包 1 最高限价: 132 万元
包 2 最高限价: 118 万元
采购需求:
包 一 采购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备注 |
1 | 离子色谱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包二采购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备注 |
1 | 洗瓶机 | 1 | / |
2 | 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 | 1 | / |
3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4 | 氮气发生器 | 1 | / |
5 | 医用冷藏展示箱 | 4 | / |
6 | 微生物均质器 | 2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7 | 超纯水机 | 2 | / |
8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9 | 组织研磨低温均质仪 | 1 | / |
10 | 二氧化硫充氮蒸馏装置 | 1 | / |
11 | 全自动液液萃取仪 | 1 | / |
12 | 试管涡旋振荡器 | 2 | / |
13 | 重量稀释仪 | 2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4 | 氮吹仪 | 1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 ,每天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02 : 30 至 05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 20 号南 101 室)
方式: 1 、现场报名; 2 、邮箱领取(提供转账截图,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拟投项目分包) , 邮箱地址:
售价: 500 元 / 包,售后不退(标书费收款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 443247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 20 号南 101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 20 号南 1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投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2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 、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 90 天。
4 、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 1 个或 2 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兼中),但各分包的投标响应文件须分别编制。
5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更正公告内容执行,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地 址: 泰州市杏林路 6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 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 20 号南 101 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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