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提质项目
湖南
-湘潭市
韶山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提质项目(校园文化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提质项目(校园文化建设)
(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3 】 054 号
( 3 )项目内容:包含所有导视牌,科室牌,警示牌,教室楼道,梯间及教室,报告厅,食堂等区域文化建设,教学楼大厅提质改造及文化建设,室外区域雕塑小品定制,宣传栏改造等。
( 4 )是否分包:否。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1026866.00 元
大写:壹佰零贰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整
( 2 )。
( 3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t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 甲方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肆佰叁拾叁元整( ¥ 513433.00 元)作为项目预付款。剩余款项乙方在所有产品和服务项目交付给甲方使用,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 10 天内,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行结算,支付至项目结算金额的 97% ,预留 3% 作为项目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支付给到乙方指定账户。
3. 合同履行
( 1 )总日历天数 25 天,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2 )地点: 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思政研学基地
( 3 )方式: /
( 4 )履约担保: / 。
( 5 )质量保证金: 3% 质保金。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韶山市教育局。
( 2 )验收方式: 。
( 3 )验收标准: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原件及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7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韶山市教育局
甲 方: 韶山市教育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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