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来凤县革勒车镇麻蓝洞塘坝工程湖北省来凤县革勒车镇麻篮洞塘坝工程
湖北
-恩施州
002001001 c34bd2f5-b063-4510-9770-ef079e541d40 2023/12/01 23:59 来凤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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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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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湖北省来凤县革勒车镇麻篮洞塘坝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 3 年 12 月 05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L-CS(2023)07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3-02171
3 .项目名称: 湖北省来凤县革勒车镇麻篮洞塘坝工程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882561.58 元
6 .最高限价:882561.58 元
7 .采购需求: 湖北省来凤县革勒车镇麻篮洞塘坝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8.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3 年 11 月 25 日至202 3 年 12 月 01 日,每天 08 : 0 0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登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磋商文件》
3.方式:投标人自行办理湖北 CA, 登录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选择“投标人 登录 ”,选择“湖北 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来凤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 3 年 12 月 05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 3 年 12 月 05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进入本项目进行线上递交进入本项目进行线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 3 年 12 月 05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于开标当天, 登录 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来凤县档案大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04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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