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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2202311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23]11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地下人防维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教政办[2023]1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建设资金为 693.7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693.76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94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地下人防维修工程,建设规模为941平方米,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申报建筑面积为 941㎡,包括第一教学楼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 368㎡ ,其中人防区建筑面积为 290㎡;第二琴房楼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573㎡,其中人防区建筑面积为 530㎡,总投资额693.76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10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地下人防维修工程,招标范围:第一教学楼人防地下室、第二琴楼人防地下室:其中包括建筑、结构、电气专业设计施工等。本区招标投资额约为493.06万元。总投资额693.76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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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5、其他资质要求:(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扫描件;(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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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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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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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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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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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吕冬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10号
邮政编码: 300171 联系人: 韩磊 电话: 24160002
传 真: 24160002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金惠霞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
邮政编码: 300190 联系人: 苗老师 电话: -803
传 真:
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受理负责人: 韩磊
电话: 24160002 传真: 24160002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10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