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207-41032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一批(EPC)项目已由《关于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一批(EPC)项目
2 、项目代码:2207-410328-04-01-181834
3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55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3-75
4 、项目概况: 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一批(EPC)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兴华村、西南村、上戈村、马东村、马西村、底张村、寨根村、孙洞村8个行政村的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点建设等。
5 、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6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7 、项目总投资:3220.29万元
8 、招标控 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招标,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费率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费率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 受。
11 、工期:9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2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3 、文明工地标准:市级文明工地。
14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5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6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 ( )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至少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无在建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同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 、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24:00,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宁县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省)洛阳市》、 《洛阳市中心网》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联系人:
电话:
监管部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3 年11月2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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