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庐江县czhx-qt-12#、czhx-qt-14#弃渣场复垦项目监理
安徽
-合肥市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CZHX-QT-12#、CZHX-QT-14#弃渣场复垦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3ANNBZ00546
原公告日期:2023-11-2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CZHX-QT-12#、CZHX-QT-14#弃渣场复垦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NNBZ00546
各投标人: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CZHX-QT-12#、CZHX-QT-14#弃渣场复垦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3ANNBZ00546)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 招标文件第23页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与招标文件第50页“项目副总监的素质”中所指的“项目副总监”是不是指同一个人?是的话最好都用“副总监”表示,因为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没有“总监代表”这个职务。
答: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确认为副总监。
提问2: 招标文件第50页“项目副总监的素质”中的“每主持过 1 项类似项目”是否应该修改成“每主持或参与过 1 项类似项目”?因为紧接着的加粗黑体字为“主持或参与过的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 4500 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监理费 90 万元及以上) 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拟派副总监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技术负责人。”
答: 确认为每主持或参与过 1 项类似项目。
提问3: 招标文件第50页“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中“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录6。”是否应该修改成“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录5。”
答 :确认为详见附录5。
提问 4 : 招标文件第 2 页“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整个施工全过程” ,施工未招标,能否提供施工日期。
答 :施工日期为开工令下达之日起300个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时开标一览表可按30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建设周期为整个施工全过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移湖街道筹备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施工
电话:
2023年11月27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19分5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1-2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27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11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