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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刘杜镇迪子峪、闫家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3-11-28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新泰市刘杜镇迪子峪、闫家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刘杜镇迪子峪、闫家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网(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12-11 13:3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302000130

项目名称:新泰市刘杜镇迪子峪、闫家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168.80 万元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新泰市刘杜镇迪子峪、闫家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1

本次采购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168.8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网(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

3.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网《企业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泰安市网“资料”栏目《政府采购操作手册 - 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 CFCA 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 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关于与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升级的通知》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注:供应商必须登录中国山东( )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供应商,其造成的不利后果自行负责。

4.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平台( )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联系方式: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新泰市东周路 230 号 )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新泰市刘杜镇

联系人:臧主任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

地 址:新泰青云街道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东首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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