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街黄埔古村古港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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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街黄埔古村古港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补充公告
琶洲街黄埔古村古港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G2023-6509]已于2023年11月1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一、招标公告 | |||
1 | 2.1.2“工程建设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广州市海珠区 琶洲街道黄埔古村古港 |
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4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或以上 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 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 级 或以上 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 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6.1(2) |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何一种资格 |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何一种资格,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7注: |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
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9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 | 删除 |
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0 |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二、招标文件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 服务期限 : 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该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质量保修期届满等完成,并完成所有约定义务止。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 / |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 (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各自对应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期限: 3 日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期限: 3 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不要求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不要求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5)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7)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7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2 |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8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 | 修改,以本补充公告附件一为准 |
9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二)投标函附录” | 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 | 修改,以本补充公告附件二为准 |
10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资料”中“(一)基本情况表” | 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 | 修改,以本补充公告附件三为准 |
二、 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 11月2 8 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 格式一、格式四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机器码 |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 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 相同,视为不合格。 ( 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 | ||||
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 进行评审 ) |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1. 综合得分(权重 95% ),包括: ( 1 )资信业绩部分: 5 0 分 ( 2 ) 服务方案 部分: 30 分 ( 3 )投标报价: 20 分 2. 其他评分因素: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 5% ) 投标人总得分 = 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权重( 95% ) + 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 评价排名得 分权重( 5%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 [ 最高投标限价× 8 0 % ,最高投标限价 ] ,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当投标 总报价 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 5 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 总报价 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 总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 当投标 总报价 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 5 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 总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 若没有投标 总报价 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 0 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偏差率不足 1% 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5 0 分) | 企业信誉 ( 15 分) | ( 1 )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全部满足的得 5 分,满足其中四项的得 3 分,满足其中三项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被税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次数为三次或以上的,得 3 分;次数为二次的,得 2 分;次数为一次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3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类奖项的,得 4 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类奖项的,得 2 分。本项按投标人提供的最高等级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最多得 4 分。 ( 4 )投标人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得 3 分,最多得 3 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
企业业绩及获奖( 15 分) | ( 1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投资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必须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 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 获得国家级 工程质量 奖项每项 2 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 1 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 工程质量 奖项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8 分) | ( 1 )具有 10 年(不含)以上工作经验的,得 4 分;具有 10 年(含)以下工作经验的,得 2 分。 注:工作经验以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时间开始计取。 ( 2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的 , 得 4 分。 本项最多得 8 分。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12 分) | 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均满足第五章《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的要求,不满足本项得 0 分,其中: (1) 项目管理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大于或等于 1 人、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均大于或等于 1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大于或等于 1 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大于或等于 1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大于或等于 1 人,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得 10 分,其中 1 人不满足扣 4 分,最多扣至 0 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注册类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 ( 2 )工程监理人员:拟派的专职安全工程师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需相应提供 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扫描件。 | ||||
2.2.4 ( 2 ) |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 3 0 分) | 项目管理服务大纲( 1 5 分) | 投标人应编制完善的项目管理服务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 1 )项目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 2 )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 3 )项目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 ( 4 )项目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 ( 5 )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安排; ( 6 )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 ( 7 )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 ( 8 )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 ( 9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 ( 10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 具有以上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管理措施的每项【优的得 1 .5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1 5 分。 | ||
工程监理服务大纲( 1 5 分) | 投标人应编制完善的监理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 1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2 )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 3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 4 )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 5 )安全、环保控制监理措施; ( 6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7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8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9 )会议制度; ( 1 0 )合理化建议。 具有以上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监理措施的每项【优的得 1 .5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 1 5 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 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总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 总报价 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20 分,投标 总 报价 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 ,扣 1.0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 ,扣 0. 5 分,最多扣 20 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其他评分因素: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 注: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 - 房建排名为准。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 网站 企业诚信评价专栏 上 公布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得分为准。 |
说明:
( 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 )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纳税人称号情况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查询的相关截图为准,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截图的不计分)。时间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 3 )科学技术类奖项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投标人须提供由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 或行业协会 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颁发单位为协会的,该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
( 4 )高新技术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企业业绩、获奖:业绩指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4 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业绩 须 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 或相关委托文件 ) ② 合同关键页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涉及总投资金额的,所提供的资料须能反映相应总投资金额,否则还须提供 其他 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承担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获奖:国家级质量奖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或市级(含副省级)质量奖项指省级或市级(含副省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其中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 6 ) 拟派人员团队:
1 )人员仅指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 , 含分公司人员 ,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2 )所有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离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 2023 年 10 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为退休人员,提供 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3 )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含网页件)或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以上人员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77 号 ) 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7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8 )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得分、 服务方案 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2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名: | |
3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 报价 (元) | 大写: 小写: 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费: 元 工程监理服务费: 元 投标下浮率 % ( 项目管理服务费与工程监理服务费为同一下浮率, 当出现投标下浮率和实际投标报价不符时,以金额大写为准)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任何一个单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6 | 投标有效期 |
注:
1 、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 、投标人 不得 对本表格式进行修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或盖章 )
年月日
**
** 附件三: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 表后附:(需按照招标公告资格条件及评审要求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资质证书;(分别对应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提供)
③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④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