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
河北
-石家庄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项目初设)字【 2023】0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专项债 79.68%,财政20.3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南村镇黄山北街以东,洨河大道以南,五女大街以西,南杨中路以北。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近期建设规模: 4万m 3 /d ; 远期设计规模: 6万m 3 /d。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0.341亩,道路用地18.905亩(代征),绿化用地11.397亩(代征),实用地面积约120.039亩,其中近期实用地面积约78.667亩,预留远期用地约41.372亩。
建设内容:( 1)厂内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 2 / 0生化池、配水井及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工房、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缓冲池、污泥脱水机房、生产调度用房及门卫、除臭系统等。总建筑面积4182.11m 2. 。
- 厂外主要建设内容:尾水排入环城水系,铺设 DN1000mm尾水排放管3469m(3.469km),DN300mm支管620m及附属阀门井、排气井、八字排放口等。
( 3)工程总投资:119420990.82元
2.1.4计划工期: 456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 4 5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3.1.2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 、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 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1.3其他要求: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示: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投标人须关注石家庄市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 张鹏军 电话: 。 招标小组成员: (组长) 张海霞、李雪刚、李贵忠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 8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投标单位网上自行招标文件),登录石家庄网 [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5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中国河北、石家庄市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业务指南-中心自行查找、、参阅。技术支持电话:。3.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网”【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石家庄市 长安区谈中街 1号
联 系 人:张鹏军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121号万达写字楼B座1204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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