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祝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和全过程咨询服务
浙江
-嘉兴市
招标编号: JS2023-284 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斜桥镇祝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和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 项目代码 2302-330481-04-01-880692 ,招标人为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和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斜桥镇祝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828m2,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9913.7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091.7m2(1#、4#车间规划高度28.35m;2#、3#、5#车间规划高度31.15m;6#车间规划高度23.55m;辅助用房规划高度18.55m),地下建筑面积约8822.07m2。同时完善室外道路、给排水、停车位、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
-
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留茶亭西侧、共和路两侧。
-
本工程建安总投资概算:约17094.58万元;本次招标涉及建安投资概算约11967.4315万元;
-
招标范围:斜桥镇祝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监理等内容。
-
本项目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 工程造价咨询 内容, 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 位。
- 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 监理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 1 )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不得相互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跟踪审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不得与其他委派人员兼任;监理委派人员不得与造价跟踪审计人员相互兼任;上述委派人 员需提供开标前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 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仅需提供 身份证、返聘合同、退休证书,且年龄须满足建设工程相关执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无需提 供社保证明 )。
-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 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扫描件 ( 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 ) 附于投标文件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信息参照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 台,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二个项目 ( 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 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 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
-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 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 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 ( 可同一份资料 ) 均须附于投标文件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
监理人员配备: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 要求,且不得少于 8 人 ( 含总监 ) ,其中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各 1 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 监理员上岗证 ( 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 。
-
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配备: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要 求配备至少 1 名现场常驻人员,现场常驻人员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5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网站截图,加盖单位章)。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 https:// [] ) 和“信用中国 ( 浙江 )” 网站(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 联合牵头人须为“监理资质单位”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 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 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含图纸 ) 和补充 ( 答疑、澄清 ) 、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浙 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 ) ”。
-
招标文件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 )”自行招标文件。
-
投标人若在嘉兴市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 CA 锁(含浙 江 CA 互认 ) 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网完成注册、 办理 CA 锁 ( 含浙江 CA 互认 )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
浙江 CA 互认及办理流程详见网址:
[] a7fd.html
- 嘉兴市网注册详见网址:
[]
4.4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 ( 2 023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 2 3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开 标 地 址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html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数字化招标 - 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同时投标单位需现场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8。
-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嘉兴市网(海宁 ) ] 网站
( []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 ) 上发布。
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 ( 包 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 ) ,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 机构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 海 宁 市 斜桥镇 地 址 : 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 : 314400 邮 编 : 314409
联 系 人 : 浦 先 生 联 系 人 : 张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557207
传 真 : / 传 真 :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人: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 海宁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2023 年 11 月 29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