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
福建
-莆田市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通用本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 已由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莆城发改〔2023〕20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 .1 工程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2 .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全长 1.32 公里,设计时速 20km/h,主线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将以答疑纪要或项目通知的方式发布 元;
2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 .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要求: / 个;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7 08:00:00 至 2023-12-20 08:30:00 通过 莆田市中心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12-20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中心在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莆田市中心和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莆田市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赛博思大厦八层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012]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00493308060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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