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庐紫云台项目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四川
业主单位
| “高庐·紫云台”项目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 |||||||||||||||||||||||||||||
|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 “高庐·紫云台”项目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已由 川高审计部 以 川高审签[2023]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川高审计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高审签[2023]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高庐·紫云台”项目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送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房建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或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核)项目。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结果); 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 3.4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同时满足:①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执业资格;②自2018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房建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或阶段性过程控制审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核)的项目负责人职务;③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 |||||||||||||||||||||||||||||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7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等关联性工作; 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 补遗书(如有)在全国平台(四川省)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查阅和。 | |||||||||||||||||||||||||||||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 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0:00~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0:30时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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