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平台(网址: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302000332
中心编号: SJ-ZC-20231208-01
项目名称: 《泰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 .00万元;
最高限价: 150 .0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个月 内完成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2 )未被 “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 08时30分至2023年 12 月 15 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磋商文件, 务必 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注册。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及泰安市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 响应 文件。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一、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二、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 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经理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泰安市林业局
地址 : 泰安市 岱岳区环湖路北
项目联系人: 赵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 363号奥来新天第A座8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 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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