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2024-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直接 从 自行 磋商 文件。 并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0690-NTRT-C2023-0008
2.项目名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 项目类型: 服务
4.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包件划分:3个包件
6 .预算金额: 50 万元 /年
7 .最高限价:
( 1) 包件一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 6万元,其中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为 人民币 4 万元 ,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为人民币 2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或单个最高限价 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2) 包件二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 4万元,其中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为 人民币 2.5 万元 ,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为人民币 1.5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或单个最高限价 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 3 ) 包件三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 4万元,其中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为 人民币 2.5 万元 , 单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为人民币 1.5万元,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或单个最高限价 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8 .采购需求:详见 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请仔细研究 ;
9 .合 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 202 5 年 12 月 31日止;
10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参与磋商;
11.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12 月 8 日 至 2023年 12 月 21 日 9时30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 南通开发区长通路 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408室)。
3、方 式:自行磋商文件 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文档。
2、开标地点: 南通开发区长通路 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4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12 月 21 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开发区长通路 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408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本项目 每包件 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 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共三个包件,各响应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若包件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包件二开标及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包件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 系 方 式:, 0513- 8598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 南通 开发区长通路 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 408 室)
联 系 方 式: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