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尚德华园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招标编号: DRWY - 2023 - LJQY - 001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尚德华园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已 由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尚德华园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2.2 招标内容:尚德华园小区建面约 85 万㎡,入住户数约 7400 户,入住人数约 15000 人。园区共分成 A 区 B 区 C 区 3 个区域,共 150 栋居民楼。园区配备 240 升垃圾桶共计 360 个,每两个单元配备一个垃圾桶。 中标 单位应负责把园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垃圾中转站,每天清运 2 次,保证清运及时且无垃圾外溢。
2.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7 年 1 月 7 日。
2.4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5 项目估算金额: 114 万元。
2.6 成果或目标要求: 乙方负责将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尚德华园小区内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乙方应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 2 次,确保桶内没有垃圾外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 必须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良好承诺书。
3. 3 信誉要求:
(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在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wenshu.court.gov.cn )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 : 00 时至 4 : 00 时 ( 北京时间 ) 将获取文件资料发送至 邮箱, 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 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备注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字)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 1 )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3 ) 企业法 定代表 人的授权委托书(附 法定代表人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 、 反面复印件);
( 4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 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 的 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 “ 获取文件登记表 ” 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 “ 获取文件登记表 ” 及 “ 文件费支付凭证 ” 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 3 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长德大街 1 号
联系人:
电话: 0431 - 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 C 座 21 楼招标部
联系人:
电话: 0431 - 82260065
邮箱: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 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 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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