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前端点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前端点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ZY2023-103G-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前端点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已 由 相关部门 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前端点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2.2招标控制价 : 5400767 元;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前端点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覆盖整个南关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前端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综合平台、视频云存储系统、更新替换网络及安全设备几部分 ;
2.5计划工期: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 4 月 2 1 日 , 共 90日历天 ;
2.6项目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 ;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机电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份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3.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1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 材料:
① 202 1 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 1 年 -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 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1. 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 4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近三年(202 1 年 -至今 )内投标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3. 8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被授权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内提供全部人员(包括被授权人) 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份的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1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 本项目采用电子 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 目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 211 】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 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 179566825 开标时通 过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参加 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 未进入或 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中国》、《长春市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 长春市 南关区 家苑路 3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
联系人: 冯冰冰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9 、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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