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数字经济城市产业园I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浙江
-宁波市
江北区数字经济城市产业园I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北区数字经济城市产业园Ⅰ期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前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6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220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1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200㎡,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容积率1.8,绿地率30.0%。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JB16-05-4c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三路,南至云飞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纬二路。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管理策划、项目计划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把控、配合项目竣工决算报审,项目风险管理、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档案管理、验收移交、产权办理、配合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管理。
专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BIM服务:设计及施工阶段的BIM模型构建、图纸校核、碰撞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净空优化、机电管线深化二维出图、全场景虚拟仿真漫游等BIM技术服务。
?其他:水土保持评估(含水保方案编制、施工阶段监测、水保验收评估)、交通评估、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包括环境噪声、房间照度检测)。
2.3招标控制价:818.25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项目业主)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北区数字经济城市产业园I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7 拟派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前应办理《宁波市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主体信息登记办事指南》详见宁波市服务网查阅。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主体信息登记》,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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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
联 系 人: 周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