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溪系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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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海游溪系统治理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三门县海游溪系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经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门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代码: 2305-331022-04-01-852288 ) 备案 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为 III 等工程 , 建设地址位于 三门县 , 工程 计划于 2027 年 前 建成。项目业主为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及贷款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 三门县海游溪系统治理工程 以水资源利用为主、兼顾改善两岸水环境等综合利用。主要建设内容: 在海游溪兴建以挡潮蓄淡为主体的拦河坝(闸);新开河道,沟通海游港与金鳞湖;对珠游溪、亭旁溪汇合口以下至拦河坝(闸)上游海游溪主流进行清淤。 总投资 12 . 5 479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9 .3808亿元。
2、 招标范围: 三门县海游溪系统治理工程 EPC总承包, 具体 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 1 )工程设计, 包括 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 ( 含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量工作 、工程 BIM 技术应用 ) 、 配合施工图审查并修改完善、 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 ; ( 2 )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3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 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4 )工程施工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验收、结算资料整理、 移交、备案、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服务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施工图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 程 初步设计文件及 发改部门核备资料 、 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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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发包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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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制作、安装等各项工作直到完成整个工程验收、按规定提交全部完(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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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完(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完成完(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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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3、 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 1095 日历天。
5、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1.同 时具有 以下 ( 1 ) 、 ( 2 )、 ( 3) 项 资质
( 1)勘察资质: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 ① 、 ② 、 ③ 项资质: ①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② 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 及以上 资质, ③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
(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需由承担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 ⑥ 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单位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应具有中国境内 以下业绩 :自 2018 年 1 月 1日 ( 含 )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明示的时间为准】, 单独或以牵头人身份 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 3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 绩,且该业绩中包含拦河坝或水闸(闸坝) 。 证明材料: ①合同 ( 或 中标通知书 ) ; 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 、 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 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的 ,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1.拟派项目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 并 具有 “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 。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拟派 ) 。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
3.3 其他
1.拟派 施工 技术负责人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 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 执业 资格 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 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 执业 资格 。 (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 技术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
2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联合体投标的,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 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
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 施工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5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需提供 3个月社保证明(自2023年 8 月
份以后连续满三个月,新版二维码电子查询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 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 3个月 的 ,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社保证明)。
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 , 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承诺书 )。
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承诺书 ) 。
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 平台( “黑名单” ( 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承诺书 ) 。
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三个岗位不允许相互兼任。
11 .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
12.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8586/BidOpeningNew/,本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需要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1)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查看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时 间: 2023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3年 12 月 25 日 。
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 疑、澄清) 。
4、 未取得浙江省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CA 数 字 证 书 , 具 体 操 作 请 登 录 “ 交 易 平 台 ” :8583/TPBidder)→点击“注册”进行办理 。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12 月 25 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 4 年 1 月 3 日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 202 4 年 1 月 18 日 14 : 30 ;
2、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方式 ,上传至交易平台 ( :8583/TPBidder) 。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8586/BidOpeningNew/ 。
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六、温馨提示
1、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 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8583/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8586/BidOpeningNew/) ,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2、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8763117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 三门县海游街道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 571-867992 9 3/ |
招标人: |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日 期: | 2023 年 12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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