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 项目编号: WH15CG2023HW219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34020720230780号 )
二、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19 号
中标金额: 13667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 品牌:深圳开立 规格型号: HD-500Plus 数量: 1 套 单价: 1197800.00 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王婷、张辉、李金祥、吴晶玉、陈德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00 万元× 1.2%+ (中标价 -100 万元)× 0.66%
收费金额: 1442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二包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http: whsggzy.wuhu.gov.cn);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 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医院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褐山路 36 号
联系方式: 0553- 580617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话: 需解锁
十、
1.中标供应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