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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街附属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3-12-21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

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街 (岱道庵路-花园路)附属工程 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街 (岱道庵路-花园路)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J-GC-20231220-01 -01

2.2项目名称: 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街 (岱道庵路-花园路)附属工程 施工 ;

2.3建设地点: 泰山区 ;

2.4建设规模: 包括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街 (岱道庵路-花园路)沿线道路的附属工程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 941.024813万元 。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28 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网服务指南 -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01 月 16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网、泰安市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西路 6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 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编: 271000

联系人:陈金秀、杭秀河

电话:

电子 邮箱: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金秀、杭秀河 联系方式: **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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