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 、项目编号:WH12CG2023FW240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JC34022120230933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b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三山区中沟小商品市场 1号C座2楼
成交金额: 343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湾?b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湾?b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需要负责湾?b区人民检察院内公共场所安全保卫和办公大楼(含技术副楼)的日常清扫保洁,综合维修的巡查对接等物业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水电综合维修的巡查对接 服务时间: 3 年(1+1+1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需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通过采购人考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泉、吴建武、邓传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 =成交价×1.2%
收费金额: 411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
4.1、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合同
4.2、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查院物业管理合同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芜湖市湾?b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湾?b区湾?b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 A2座10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电话:需解锁
十、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