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2339
二、项目名称: 埃夫特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 楼 033 幢 7-1-1
成交金额: 28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激光跟踪仪主机 品牌: FARO 规格型号: Vantage E 数量: 5 套 单价: 5600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志强、秦基伟、陈玉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00 万元× 1.2% + (成交价- 100 万元)× 0.66%
收费金额: 238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激光跟踪仪; 2 、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采购工业机器人性能测量系统( FARO 激光跟踪仪); 3 、杭州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ARTS5025 ( FARO 激光跟踪仪)。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http:whsggzy.wuhu.gov.cn);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 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 ( 安徽 ) 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1 号楼 2 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佑富
电话: 需解锁
十、
1. 成交供应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