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房建工程第FJ01标段招标公告
浙江
-温州市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房建工程第 FJ0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 202 1 〕 2 37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浙交许〔 2023〕5001404号 批复。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乐清市人民政府筹措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浙江省服务平台( 、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互通,位于乐清柳市镇北部,甬台温高速乐清互通与大桥北互通之间(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K1730+239处),其中距离乐清互通约9.1公里,距离大桥北互通约9.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A型单喇叭互通1处,新建匝道总长约2.13公里,匝道共设大桥537.4米/2座,分别上跨古运河和甬台温高速,新建涵洞1道、通道5道、主线涵洞加长3道;对互通区内主线进行必要的拼宽改建,互通区主线改造长约1.24公里,拼宽主线桥367.3米/2座;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并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同步建设连接线长约1.61公里,连接线设隧道266米/1座,大桥594米/2座。项目共设置1处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
2.2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100kN。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2.3本次 房建 施工招标计划设 1 个标段, 即 第 FJ01标段:
房建工程 第 FJ01标段 :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 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3897平方米,其中收费站房 ( 建筑面积 2237平方米 ) 、交通执法业务用房 ( 建筑面积 772平方米 ) 、交警业务用房 ( 建筑面积 1565平方米 ) 、泵房变电所 ( 建筑面积 300方米 ) 、门卫 ( 建筑面积 44平方米 ) 、 收费棚等 的土建工程(含装饰工程及附属工程)及变配电、动力、照明、防雷、智能化、综合布线、给排水管线、雨污水管线、采暖通风管线、消防等安装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等 ,具体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预算约 3000万 元 。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具有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3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 4 年 1 月 17 日 。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未取得浙江省中心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583/TPBidder)→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 4 年 1 月 1 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 4 年 1 月 2 日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1 月 17 日 14:00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583/TPBidder)。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8586/BidOpeningNew 。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 、浙江省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温馨提示
7.1 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8583/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8586/BidOpeningNew/),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7.2 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8763117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 2号10幢3楼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商务楼 3B座 |
邮政编码: | 325600 | 邮政编码: | 325000 |
联系人: | 叶先生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日期: | 2023年 12 月 27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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